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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宣教

遂宁市民康医院健康教育宣传专栏2023年第3期

发布时间:2023-11-30 16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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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冠肺炎”已更名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。根据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,2023年1月8日起,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。“乙类乙管”后有哪些改变?这12条与你息息相关。

不再实行隔离措施

对新冠病毒感染者:不再实行隔离措施,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,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。

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: 采取居家健康管理。

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

社会面防控措施更多集中在重点汤所、重点机构、重点人群。

除了特殊机构以外,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。

不再对跨区域的流动开展落地检。

不再对外溢风险人员开展跨区域协查。

核酸检测以“单采单检”为主,不再全员筛查

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

公布现有住院病例数、现有重症包括危重症以及累计死亡病例数。

不再公布既往密切接触者的报告情况。

不再区分本土病例和境外输入病例。

公布频次作动态调整最终调整为每月一次。

重点行业阳性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带病工作

公安、交通、物流、寄递、水电气暖保供等重点行业。

建立关键岗位、关键程序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,疫情严重时原则上工作人员应“两点一线”,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换。

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。

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及时报告单位,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。

阳性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带病工作,如必须到岗,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与他人接触。

学校、学前教育机构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

学校、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

开展症状监测,执行“日报告”、“零报告”制度。

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时,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,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。

学校内发生疫情后,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、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。

对入境人员不再集中隔离

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,结果阴性者可来华。

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。

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,可放行进入社会面。


有序恢复出国旅游等护照申请

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、访友申请普通护照。

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、商务赴港签注。

恢复受理审批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、停留证件、居留证件的换发、补发等事宜。

恢复口岸签证签发,恢复执行24/72/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,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。

恢复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,恢复签发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。

取消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

不再对国际客运航班实施“五个一”和“一国一”等调控措施。

分阶段增加航班数量,优化航线分布。

简化机场入境航班处置流程,提高机场运行效率。

逐步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包机申请,2023年夏秋航季完全恢复至疫情前流程及要求。

按照疫情前流程恢复受理入境公务机申请。

不再定义入境高风险航班,取消入境航班75%客座率限制。

逐步恢复水路、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

逐步恢复陆路口岸(通道)客运通关,有序恢复陆路口岸、边民通道旅客、边民出入境。

边民通道按照有关规定恢复开通,依法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。

恢复毗邻港澳口岸边检快捷通道,符合条件的出入境人员可经边检快捷通道通关。

●逐步恢复水运口岸客运通关,允许符合条件的水运口岸恢复客运班轮旅客出入境。

●取消“不登陆、不登轮、不搭靠”管理措施。